2021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渔令”全面落实,赤壁市公安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全力做好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同时,积极联合渔政、水利等部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确保“禁渔令”铁令生威。1月13日,办理 “禁渔令“生效后首起非法捕捞案。
2021年1月13日上午11时许,赤壁市公安局黄盖湖派出所民警在巡堤过程中发现,宋某生(余家桥镇人)、骆某缘(车埠镇人)、宋某启(余家桥镇人)正在黄盖湖水域非法捕鱼,民警现场查扣渔网六张、鱼两麻袋、下水裤三套、三轮摩托车一辆,并将三人传唤至黄盖湖派出所接受讯问。
经清点,查扣的两麻袋鱼分别为:黑鱼5条,共5.96公斤,草鱼14条,共8.5公斤,鲤鱼9条,共3.24公斤,关刀鱼48条,共20.83公斤,鲫鱼35条及不知名小鱼150条,共计6.16公斤,所有鱼总计261条,共44.69公斤。 经鉴定,三人使用的六张渔网,两张渔网网眼直径为4厘米,另四张渔网网眼直径为7厘米,系国家规定的禁捕工具,在相关证据面前三人均如实的供述了自己禁捕期间在黄盖湖禁捕区域内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
目前,宋某生、骆某缘、宋某启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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