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陆水湖风景区管委会党员干部职工聚焦“学史力行”,立足岗位,勇于担当,严格执法,全力护渔,连续查处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4月11日21时50分左右,执法人员驾驶执法快艇在双丘村九组田塘畈二级站附近水域巡查发现有灯光,便提高警惕,“顺藤摸瓜”,迅速将艇开近,发现有人正拿着捞鱼网在违法电鱼。现场查获逆变器、电线接头、捞鱼杆等工具及鳜鱼、马嘴鱼等鱼获约15斤。随后,执法人员将颜某某及扣押物品一并移送至陆水湖水上派出所。经查明,电鱼者为官塘驿镇大贵村村民颜某某,存在侥幸心理夜晚作案,不料被执法人员逮个正着。颜某某对其在陆水湖水域非法捕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刑拘。
电鱼违法人员指认现场
4月16日凌晨3时至4时,接到举报电话,6名执法人员立即驾驶两艘执法快艇到芳世湾一组水域执法。现场发现有人在一艘玻璃钢船上电鱼,并查获船上有逆变器、电线接头、电瓶、捞鱼杆等工具。经查,非法电鱼者为崇阳县天城镇洪下村村民徐某某,同样存在侥幸心理夜晚作案。执法人员将徐某某及扣押物品一并移送至陆水湖水上派出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执法人员查处现场 查处的船只及违法电鱼工具 电鱼违法人员及渔获
自3月1日实施陆水湖禁渔期制度以来,陆管委严密部署,积极行动,一方面,加强宣传,在陆水湖周边张贴禁渔通告150份,引导群众理解、支持禁渔工作;另一方面,快速组建陆水湖护渔队16人,坚持执勤点驻点执法人员24小时巡查,当月累计出湖艇次120次,其中晩上出航59次。3月份,共收缴湖区钓鱼爱好者钓鱼杆25根,发现、割除清理残余罾网1张,收缴丝网59条和地笼网1部,并予以全部销毁。
日常巡逻执法中收缴渔网
陆管委提醒, “电鱼”是一种非法捕鱼行为,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抓大保护”,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日常巡逻执法“足迹”
本帖最后由 赤壁陆管委 于 2021-4-16 23:4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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