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效防范及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赤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联合交警大队对辖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进行为期四十五天的专项整治,重点加大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营运资质及相关人员从业资质的执法检查力度。
7月21日上午9:30分,执法人员在郡都小区附近检查中发现装载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正三轮摩托车两台,共装载已经充满液化石油气的气瓶9瓶,空瓶16个,经现场确认装载车辆不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承运标准(已移交现场交警)及人员未取得相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随后执法人员与液化石油气源头单位赤壁市永兴管道燃气有限公司联系,由于天气炎热车辆装载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及空瓶暂存于气站,先期消除安全隐患,并向源头企业宣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知识,督促企业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下一步赤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重点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的路面检查力度,明确责任范围,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执法工作合力,扎实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有效打击道路危险货物非法运输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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