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人民广场旁子敬路的住户,人民广场建了新的体育场后,很多市民都在其中进行体育锻炼,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在体育场旁,有一群老爷爷老奶奶,每天从中午一点多就开始,用高音喇叭在那里唱歌,声音奇大无比。因为就是挨着小渠,所以子敬路受到的影响特别大。老年人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好事,但影响到他人也是不太好的吧。有时候中午一点钟开始休息,两点钟起床上班,现在中午刚睡着就直接被外面吵醒了。可能有些人会说我矫情,但那被影响的是我的生活,不是那些说我矫情的人的生活,我有权利在此发声。咱也没说不让爷爷奶奶们唱歌,只是声音可不可以小一点,或者换个地方。
根据《噪声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所以希望有关人员和部门可以妥善处理一下这件事,毕竟噪音污染也是环境污染,爷爷奶奶们玩开心了,咱的日常生活也过顺心了,岂不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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