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政策依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1]44号)
(二)补贴对象 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及应届高校毕业生本人。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申报资料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材料应附:企业或个人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就业综合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窗口办理或通过线上(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初审,报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公示后,由当地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企业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六)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赤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0715-5332775 本帖最后由 赤壁市人社局 于 2022-6-2 15:0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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