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赤壁市2022年度第1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赤壁市2022年度第1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于2022年7月9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2022〕1049号。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位于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月山村、营里社区、周画岭社区,蒲圻办事处望山社区、苦竹桥村、金潭村、凤凰山社区,中伙铺镇南山村、杨家岭村、高桥村、中伙社区、长山社区;茶庵岭镇八王庙村,批准用地总面积39.9268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23.0788公顷(含耕地4.178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3.3001公顷,国有农用地2.1285公顷(含耕地0.331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0.8284公顷、国有未利用地0.591公顷。
三、其他事项
如对本征地有异议的,可以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告知。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