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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傍晚被竹签刺伤了大拇指,今天上午去赤马港卫生服务中心打破伤风疫苗,先打了皮试,未见明显有异常,因为这种药物以前用过 ,没有过敏反应,这次也只是针眼处有点血迹,被医生告知不能打,如果确实要打得打那种不需要做皮试的。皮试未见明显异常,我对这种药物不存在任何过敏,完全是可以打的,医生为什么说这种不能打要打那种贵的? 舍弃便宜的药不用非要你使用价格高昂的?
现在医院医疗体制是使用的药物价格越贵医生提成越高,药物价格越低医生提成越低,这种医疗体制导致老百姓看不起病买不起药。在这种医生收入跟药品价格挂钩的体制下,人民群众不可能享受到货真价实的医疗服务。就比如当下的新冠,使用低成本的中医治疗法被证明是可以治疗新冠的,但是医院医生却偏偏不采用这种疗法,因为使用这种疗法虽说有疗效但是医生收入低,使用中医疗法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逼迫群众只能使用价格高昂的美国辉瑞公司的新冠特效药。 还有对癌症患者的治疗,不采用价格相对便宜且疗效好的治疗方案,而要采用价格高昂且疗效差的方案,医生可以在高价的药品中赚取高额的提成。
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是否需要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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