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和保障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切实改善赤壁市环境空气质量,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城区交通管理实际,决定在赤壁市划定货运车辆限行管控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对象 (1)大型货车、农用车、变型拖拉机、正三轮货运摩托车。 (2)小型货车(皮卡车、新能源货车除外)。
二、限制通行时间 禁止通行时间:每天6:00时至22:00时,其他时段允许通行。
三、限制通行区域 (1)赤壁大道(不含)—金鸡山路—沿河大道—金鸡山路—陆水湖大道—东洲大道—瑞通大道—银轮大道—河北大道—蒲圻大道—赤壁大道(不含)(具体区域见附图) (2)赤壁大道(不含)—陆水湖大道—蒲圻大道—赤壁大道(不含)(具体区域见附图)
四、限制措施 (一)禁止限制通行对象车辆进入限制区域或在限制区内通行; (二)禁止限制通行对象车辆在限制区域范围内的道路停靠、停放。
五、临时通行 对在禁行时段确需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个人请登陆手机交管“12123”APP,企业用户登陆互联网服务平台企业端申领货运车辆电子通行码。
六、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和停放的限行车辆,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赤壁市公安局 2023年5月11日
本帖最后由 赤壁交警 于 2023-5-11 14:4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