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新帖浪费资源了
刚刚跟拍档们散场回家,
其实我们的合作协议早就签好了,只是今天刚好一个北京回的朋友硬是要“请”我们吃饭,
注意,这个请字我是打了引号的,
原因是那小子口口声声请我们吃饭,把我们约出来,吃完饭,居然装作没事人,
没办法,老大买的单,乡里湘气550
饭局完了本来就撤了的,谁知道那人居然拉着我们非去唱歌,
也好吧,刚才吃饭老大买的单,莫非他是想借唱歌回请?
到大大,还是比较给他面子的,人人一杯绿茶
结果一直到刚刚,那人始终不提买单的事情,
我看时间不早了,惦记着崽崽在家老公搞不定
算了,我请还不行吗。
于是乎,那人今天真的用了那招传说中的“我请客,你买单”
厉害,佩服
这次在咸宁做的这个项目应该算是餐饮娱乐业,
因为涉及商业秘密,所以有些内容我还是会保留的。
初期老大提到这项目时,大家都反对,唯独我支持,
我甚至夸下海口,即便是所有人都不做,我一个人也把它做起来
由于整体投资金额比较大,还是只能以合作的方式来进行操作,
另外考虑到这几个拍档各有各的资源优势,会给这个项目增添许多光环。
晚上在老大的带领下,签了合作协议,按了手印交了钱,
坦白说,我最不喜欢就是按手印,跟卖身似的。
本来只打算认购两成的,
因为赤壁这边的门店暂时还占用我的大部分资金,
担心到时候资金抽调不过来,
不过既然是自己看准的项目,只能先走一步算一步了,
把退出那个拍档的一成给认购了过来
也许很多人会有体会,打伙生意不好做,
我也见过,很真实的例子,自己的亲叔叔跟父亲合伙开店,
结果闹得很不愉快,
为此,两家曾经甚至有过老死不相往来的誓言。
但是,我觉得也要看事情看人吧,
看你怎么操作这个事情,
想想人家那么多股份制公司怎么开起来的,
多给别人一分信任吧,
况且我加入的附加条件是,财务必须我来管。
今天交的是房租的定金,租房合同到年后才开始算有效,
具体规划是从三月份开始装修,
三层楼,1500个平方,
租赁方给了我们三个月的免租期来装修,
但是我们都想抢抢时间用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装修完毕
好开张抢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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