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凯168
发表于 2011-3-10 19:13
强烈谴责,太为富不仁
赤壁传奇
发表于 2011-3-10 19:58
据我所知,属实!
强烈谴责!
欣然
发表于 2011-3-10 23:14
楼主请查清楚再发哦,我是其中某家单位的,我们单位的捐款就是我拿去捐的,收据都有。
ノ▕莉尛姐
发表于 2011-3-11 00:35
此贴必会引起争议。
邻家女孩
发表于 2011-3-11 00:52
只能从这些单位员工没有爱心的角度谴责他 至于是否捐款那是个人自由 否则就又变成强制捐款了
关公耍大刀
发表于 2011-3-11 08:23
并不是说的个人。作为一个单位,不管从道义,还是行政指令,都是应该有所动作的。
关公耍大刀
发表于 2011-3-11 08:25
再次恳请版主、管理加个高亮吧
jiangyanmin
发表于 2011-3-11 08:32
同意楼主说法
关公耍大刀
发表于 2011-3-11 08:51
再次恳请版主、管理加个高亮
赤壁新人
发表于 2011-3-11 08:56
哈哈,看到那些领导就鄙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