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火柴 发表于 2007-12-21 14:13

珊瑚虫版QQ作者被拘案昨日开庭,你怎么看

12月19日下午消息,据腾讯公司相关负责人证实,近期引发热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今日已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不过未当庭宣判结果。

  此前有法律人士认为,如果腾讯公司指控珊瑚虫作者陈寿福通过捆绑制作珊瑚虫QQ非法获利罪名成立,陈寿福可能会被判处1到7年有期徒刑。

  该事件的起源是,2007年8月腾讯公司联合深圳警方力量,将珊瑚虫作者陈寿福从北京拘捕回深圳,珊瑚虫网站被关闭。2007年12月,陈寿福的律师接到通知,案件将于12月19日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

  腾讯方面强调,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珊瑚虫QQ不仅是侵犯腾讯著作权的侵权产品,更带来用户安全隐患。

  珊瑚虫版QQ侵权案亦深受业内人士关注,目前外界流传诸多腾讯QQ第三方软件版本。除珊瑚虫外,还有飘云、狂人、传美、阿瑞斯、快乐无极、海峰、威雅、雨林木风等。有评论认为,此番开庭审理若陈寿福败诉,意味着外挂QQ将面临全面败退。

  长期关注此事的上海律师游云庭指出,该审判的结果可能不乐观,但他仍然坚持陈寿福只是民事侵权而非刑事犯罪的观点。他曾在新浪博客撰文指出,复制作品进行营利达到一定标准才构成刑事犯罪,陈寿福的行为属于修改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只是民事案件。

  来自腾讯方面的最新消息显示,该案件还处于庭审阶段,今天开庭交换了证据,并走了一些相关流程,但未当庭宣判。游云庭对此表示,刑事案件也可能当庭宣判,但这种例子不多。

  腾讯方面亦未披露二次开庭的时间,称这些信息将由法院方面公布。“目前没有关键进展,所有进展与结果将以法院为准,我们不便发表评论。”上述腾讯相关负责人这样告诉新浪科技。

  另据消息人士表示,腾讯公司曾于2006年在该公司网页上提供过珊瑚虫版QQ客户端的网页下载页面,如今该网页已删除。这或折射出,腾讯公司对珊瑚虫版QQ曾经历过由鼓励到打压的转变。

  截稿前,珊瑚虫网站仅显示一句文字“19号上午9点半,南山法院”,亦未透露案件的最新进展。(马城)

事件背景:

2001年,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老师陈寿福推出珊瑚虫版QQ;

2002年11月,陈寿福曾发表声明称将停止更新和传播珊瑚虫版QQ,但2003年后再度开始更新珊瑚虫版QQ;

2006年8月20日,腾讯公司对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提起诉讼;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腾讯公司起诉珊瑚虫版QQ侵犯著作权胜诉,软件作者陈寿福被判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2007年9月8日,深圳电视台播放的《扑火的珊瑚虫》中表明,软件作者陈寿福已被当地公安局羁押.(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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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萧琴瑟 发表于 2007-12-21 16:50

我一直都是用的珊瑚虫,从02年就开始用了,以前是为了显IP,后来完全是为了拦截qq广告!!,反倒是正版的腾讯QQ软件让我伤神不已,经常出现某些流氓软件,怎么删除都删不掉,搞个半天还会打不开QQ界面,最糟糕的就是死机,重装系统——#

笙萧琴瑟 发表于 2007-12-21 17:06

我相信每个诚实的人都会喜欢珊瑚虫,珊瑚虫能看到对方IP,有时候不止是看的一个人的IP,而且是看的一个人的真心,现在社会到处充满了欺骗,珊瑚虫的显示IP地址有时候可以帮到一些人躲避恶运,网络现在都实施实名制,那珊瑚虫又有什么错呢?难道他显示IP是错的么?有时候正是因为他能显示IP才能幸免一个善良的人被欺骗被伤害,我个人认为能看到对方IP不是错。 我永远支持你,珊瑚虫!!!

清歌断弦 发表于 2007-12-21 17:10

我也喜欢珊瑚虫,现在没有了,只好用传美的

小火柴 发表于 2007-12-21 17:15

我现在用的飘云

星期八 发表于 2007-12-21 18:15

我没选择,因为毕竟陈寿福在珊瑚里面也插了百来万广告吧,!!!!只能怪腾讯太黑了点,但是毕竟别人还是有版权吧,我用珊瑚N年,感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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