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马旗人
发表于 2011-11-26 1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条:电动车也属于机动车!
renwhat888
发表于 2011-11-28 00:03
支持继续。
布鲁斯
发表于 2011-12-2 16:00
贵在坚持,就怕交警做个样子搞几天,过几天又不查了,要持续坚持搞下去,人们就会形成习惯,就知道要戴头盔和遵守交通规则了
五中
发表于 2011-12-2 20:00
11月20日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一律扣车;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治安拘留;摩托车超速超员的一律扣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的一律扣车;摩托车安装遮阳伞的一律扣车;饮酒驾驶摩托车的一律罚款;醉酒驾驶摩托车的一律刑事拘留。{:237:}{:237:}
﹎.旋oοΟ℡
发表于 2011-12-4 20:22
达几日冒看到大部队出来,街上又开始乱了起来!
全球靓点
发表于 2011-12-5 01:42
棋逢对手 发表于 2011-12-4 19: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都说了些什么说不得撒
我就说了 希望不是借整治来捞钱 搞不了几天就不搞了!
尚品美食
发表于 2011-12-6 12:27
一视同仁我们就没有意见,但交 警都是爷啊,就知道要烟要钱啊。
天音乐府
发表于 2011-12-13 20:27
全球靓点 发表于 2011-11-20 2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没视频看啊!!!
怎么看上去那么象我朋友(代友林)的闺女{:246:}
天音乐府
发表于 2011-12-13 20:40
前几个月我开的车正常行驶,前方老远就见到一位女士骑着电动车还歪着头打电话,我估计情况不对头就按喇叭提示,她就像耳聋了一样。我迅速就把车靠边停下来了,你们知道后来怎么样了吗?电动车从我车旁呼啸而过撞上了我后面的北京现代轿车,万幸电动车的人还好没事。{:soso_e151:}庆幸躲过了一场不必要的麻烦纠纷~~~~
longpengcheng
发表于 2011-12-14 17:34
抓的都是没面子的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