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jun123x
发表于 2012-7-17 17:33
执法依据可行吗?我在其它大城市看到的可不是这样哦,停在人行道又没影响交通,何来罚款哟,完全是想搞创收哟。。。。。。。。。
昆仑好客
发表于 2012-7-17 18:00
挖煤哥 发表于 2012-7-16 17: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呀,谁搞的归谁呗
那好说啊,一、三、五城管收,二、四、六交警收,星期天谁抢到谁收
船歌
发表于 2012-7-17 18:38
我在皇朝门口的人行道上停车就收到过城管的“温馨提示”。问:城管么时开始动真个?我那次停车好像有半个月了。
吴仁德
发表于 2012-7-17 20:12
赤壁小鑫 发表于 2012-7-16 17: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城管现在也开始做抄牌工作了??
谁都可以至法就是无法
吴仁德
发表于 2012-7-17 20:18
谁把这事发到搜狐肯定火
吴仁德
发表于 2012-7-17 20:24
{:250:}{:250:}有话不说{:250:}{:250:}
习惯有理
发表于 2012-7-17 20:32
城管抄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陆水河边一棵草
发表于 2012-7-17 21:04
有些司机该罚!谁叫他占用别人走路的地方了!~搞得好!我支持{:250:}
空降兵
发表于 2012-7-17 21:49
郁闷。。。。操
老李飞刀630
发表于 2012-7-17 21:51
搞 狠狠的 支持田律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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