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h333888 发表于 2013-3-29 14:02

武汉女个真强悍 地铁恰面砸人脸

本帖最后由 hhh333888 于 2013-3-29 14:04 编辑

http://y2.ifengimg.com/2f373754eb9841ae/2013/0328/ori_515455615e373.jpeg      龙虎网讯 今天(3月28日)早上,武汉网友@流汗的鱼儿发微博称,自己乘坐地铁时,见一女子在地铁吃热干面(编者注:武汉《轨道交通条例》规定,地铁车厢内食用热干面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周围的人劝阻未果,于是自己想拍照发微博,结果察觉,该女子竟将一碗热干面砸在她头上,还欲强行抢走手机删除照片,被其他乘客制止,@流汗的鱼儿 急忙下车。中午10:27博主发布微博并附上女子照片,表示已报警。
      该微博引起网友强烈关注,截止记者发稿,微博已经被转发近万次,@流汗的鱼儿 回复目前情况称,“眼睛有点疼,其他还好。”除了谴责该女子的不文明行为外,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博主的行为同样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网友热议:
      @小vivi28:这人的素质真让人无语,武汉的地铁是不是也要考虑立个规。我们的城市交通已经落后了很多年,不要再让我们的城市文明再落后下去。
      @随手抽个疯:这种人多了去…上回在公交我跟一个女的说不要在公车上吃完面还把盒子乱甩,别个说我多管闲事有毛病。
      @晚报社会新闻王旭:地铁不是规定不能吃东西吗,不接受违规行为本身没什么不对的,可如果你的行为侵犯了别人就不应该了,拍下来,发微博,让她陷入尴尬,你认为妥当吗,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并非只有正反两个选择。她不该,你也不妥。
      @假装在纽约:我也很痛恨在地铁公交车上吃东西。把面泼人头上就更是泼妇了。当然拍别人照片发微博也不对。不过这些都是人民内部矛盾,教育为主,请勿谩骂。
      @陶果果不是神经病是理想:文艺说法,“一切的烦恼,不过都是庸人自扰”;南京话说法,“好好的鼻子抠淌血”。
      @闻香识女人75:不禁让我想起电影《搜索》:在车上吃面不雅,可能是有急事,所以才见缝插针用餐,谁没个隐情呢?动辄曝光,原博博主的行为更值得商榷!

将你军 发表于 2013-3-29 14:20

用赤壁话回复就是:恰其死!!!

hhh333888 发表于 2013-3-29 14:28

将你军 发表于 2013-3-29 14: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用赤壁话回复就是:恰其死!!!

还是注意些的好。去年香港己闹过一通,当引以为诫。

普通朋友。 发表于 2013-3-29 14:29

{:253:}{:252:}恰起死

卧虎 发表于 2013-3-29 15:18

地铁上不吃东西其实是为自己好

hhh333888 发表于 2013-3-29 15:21

卧虎 发表于 2013-3-29 15: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地铁上不吃东西其实是为自己好

我承认曾在公交车上恰过油条,{: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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