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59166686 发表于 2013-7-27 11:41

我表示不理解!法律是为人民服务和维护社会治安的,一件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的公益活动,怎么就抓人,党的宗旨不就是为人民服务吗?难道变质了吗?这样的公益活动,相关执法单位应该主动与组织方联系沟通,加强和丰富市民的生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为党和国家服务,抓人是耍职权造成的,至少可以说:抓人的单位不能做到与市民的良好沟通,一个无法与市民沟通的执法单位领导,他(她)又能好到哪里去?网友市民律师组织起来,弹劾这个抓人的单位领导,我表示支持。

赤壁香香公主 发表于 2013-7-27 11:48

是应该有GA来维持秩序,人太多了,玩是小事,安全第一,还有好多小偷,我妹妹的金手链就被别个偷走了。2000多啊,只戴了不到2个月。昨晚在大黄鸭那照相,不晓得么样就没了。可恶的小偷。

孤独军 发表于 2013-7-27 11:48

裤子 发表于 2013-7-27 11:37
谢谢你,但这个话不能瞎说。

这么好的活动,他们不支持就算了,但是也不能捣乱呀   今晚还可以么? 我儿子说今晚还去呢。

田律师 发表于 2013-7-27 11:50

前世今生缘 发表于 2013-7-27 01:32
田律师有几个案子是依据法律来办理的。法律对有权有钱的人来说有用吗?只有老百姓犯了法才按照法律来处罚。

决大多数案件都是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除非个别执法者违法办案,有法不依

挖煤哥 发表于 2013-7-27 11:53

现在的结果是能搞不能搞呀?

七公 发表于 2013-7-27 11:54

裤子 发表于 2013-7-27 11:37
谢谢你,但这个话不能瞎说。

裤子莫是被他们搞怕了吧?

①号种子选手 发表于 2013-7-27 11:54

田律师 发表于 2013-7-27 11:50
决大多数案件都是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除非个别执法者违法办案,有法不依

不要拿法来说事,天一热我就想撸了

天一天一天一天一

浩然正气 发表于 2013-7-27 11:56

1. 评论都看完了。

2.以市民身份支持裤子。

3.以热线网友身份支持泼水节。

4.本来今晚没打算去,现在看来必须再去一次赤壁“人民”广场,不管有没有继续举办。

新店春子 发表于 2013-7-27 11:58

裤子 发表于 2013-7-27 01:28
是啊,之前说拘留,法制不批,明天上午继续去报到再做决定。

法制科为什么不批啊?干脆把所以参加活动的人全部关进去!

weixw 发表于 2013-7-27 12:06

寒心啊,瞎搞.该管不管,不该管滴又跑来插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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