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协议有问题,不能在协议中体现收取多少费用,应该换种说法:自愿加油多少,否则就是非法营运。再就是车 ...
可能,具体还有待共同协商! 温州子龙 发表于 2013-12-25 20:32
这个是该有的
长途协议需要更加详细的条款! 深圳机电工程 发表于 2013-12-25 20:44
这也叫协议?灵活得很啊!
法制观念好淡薄啊!再说又是非法营运,签订了这个所谓"协议"有何用呢?
拼车这个是许可的!不涉及法律! 平日 发表于 2013-12-25 20:47
甲方风险大
的确如此,只是一个参考! 牧潇 发表于 2013-12-25 22:14
长途协议需要更加详细的条款!
是的 温州子龙 发表于 2013-12-25 22:16
是的
也就是自我保障!毕竟是陌生人! 牧潇 发表于 2013-12-25 20:30
不是我想到周到,是社会进步!
社会进步也有你的一份功劳{:252:} 风马牛9808 发表于 2013-12-26 07:38
社会进步也有你的一份功劳
这个不是我的功劳,是网民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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