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也不会改变 3年不重的了
个人认为 比较合理 灰太太狼 发表于 2014-1-27 16:44
别偷别人家的孩子 你拿走了别人怎么办啊!!
是啊 早上好 日语教室 发表于 2014-1-27 19:13
爱情惹的祸。。。。
早上好 老朋友 卧虎 发表于 2014-1-27 20:20
这样的人没深埋就不错了
早上好 虎兄 这个判决太轻啦!要知道因为她可能毁掉一个家庭,甚至毁掉孩子一生! 枪毙。。。。。。。。。。。。。。 zhenghaojun22 发表于 2014-1-28 23:58
枪毙。。。。。。。。。。。。。。
不至于 早上好 闪马旗人 发表于 2014-1-28 23:27
这个判决太轻啦!要知道因为她可能毁掉一个家庭,甚至毁掉孩子一生!
个人认为 判的可以 早 毕竟事实后果没那么严重 所以不能用可能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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