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麻5 发表于 2014-4-24 16:01

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内山体、水体、湿地的保护和利用

一方面经济要发展,另一方面要青山、绿水、宜居。污染大户为赤是作了贡献的,但也破坏了赤壁的生态环境。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4-4-24 16:26

说的好   好像掉了一个字啊   哥

老麻5 发表于 2014-4-24 17:20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4-4-24 16:26
说的好   好像掉了一个字啊   哥

谢谢您指证,懒得一点儿。

老麻5 发表于 2014-4-24 17:50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4-4-24 16:26
说的好   好像掉了一个字啊   哥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本,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4-4-25 07:03

老麻5 发表于 2014-4-24 17:50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本,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说的好      早上好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4-4-25 07:03

老麻5 发表于 2014-4-24 17:20
谢谢您指证,懒得一点儿。

您客气了    早上好

春天里的旋律 发表于 2014-4-25 09:18

是啊,城市要讲究宜居啊。

liukeqiang55 发表于 2014-4-25 10:34

支持,顶一个!!

依然如故斌 发表于 2014-4-25 12:47

提议是好的,千万莫打着利用的幌子把城区湖填完了去搞开发

老麻5 发表于 2014-4-25 16:52

依然如故斌 发表于 2014-4-25 12:47
提议是好的,千万莫打着利用的幌子把城区湖填完了去搞开发

在利用方面:如建森林公园,修路、修亭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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