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华仔6s290 发表于 2015-4-3 14:16

又是老百姓的路权被剥夺了啊,
TC哪一天有人性化的管理啊,
不能再来一刀切的管理啊,
希望ZF三思而后行啊

心归浩宇 发表于 2015-4-3 15:08

当务之急是先把贪官污吏整治好。

赤壁市城管委 发表于 2015-4-3 17:49

haierfly 发表于 2015-4-1 16:46
整顿是必须的,但要合理。
电动车为什么要上牌照?要什么驾照?什么是符合标准的电动车?
赤壁的交通乱主 ...


网友:
   您好!我市开展“三无”机电动车整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整治。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GA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或补办相应手续。第100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GA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员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非下肢残疾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第107条,对依法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通知并且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GA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拍卖处理,拍卖收入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
   二、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条,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必须是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产品。第14条,准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符合的,不予登记。未经GA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上路行驶。第70条,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可处警告或200元罚款。第75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机动车的,GA交通管理部门对相对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电动车是一种新产品,也属机动车范畴。据悉,咸宁市政府即将出台《咸宁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整治。

凌晨 发表于 2015-4-3 18:09

haierfly 发表于 2015-4-1 16:41
整顿是必须的,但是我有点不明白。电动车为什么要上牌照?什么是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车?我在江苏宜兴,是全 ...

在我们周围,你见过哪个为政者从自身找个不是?只听说过要给每个老百姓建道德档案,却没听说过给为政者建什么廉政勤政档案。那些周永康之流,在被抓的前夕,仍有人为他们歌功颂德。

凌晨 发表于 2015-4-3 18:12

千年个妖精 发表于 2015-4-2 15:30
幸好你只是来过年,你要在家天天挨拍

习惯了就好了。

凌晨 发表于 2015-4-3 18:15

天瑞之城 发表于 2015-4-3 09:56
请问在哪里上牌呢?
交警大队?

不知道。要是有谁知道请告知一下大家。

平心而论 发表于 2015-4-3 18:28

在人行道上洗车的为什么不管???

平心而论 发表于 2015-4-3 18:38

水天。一色 发表于 2015-4-1 17:32
说穿了不就是办一批证件,收一笔钱,叫老百姓买单,搞的都是弱势群体

道出了伪人民心中的傀儡.

平心而论 发表于 2015-4-3 18:38

水天。一色 发表于 2015-4-1 17:32
说穿了不就是办一批证件,收一笔钱,叫老百姓买单,搞的都是弱势群体

道出了伪人民心中的傀儡.

平心而论 发表于 2015-4-3 18:39

水天。一色 发表于 2015-4-1 17:32
说穿了不就是办一批证件,收一笔钱,叫老百姓买单,搞的都是弱势群体

道出了伪人民心中的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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