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青山 发表于 2015-4-3 18:49

四线小城搞一线大城市的标准!
说穿了就是搞钱,搞来再发奖金!这可是得的奖金,合理又合法!不怕你反贪哦!

水天。一色 发表于 2015-4-3 20:44

   是这年头该管又管不了的多了,但是“管”老百姓还是比较简单 -------- 因为平头老百姓是弱势群体,没有反制手段!{:250:}

水天。一色 发表于 2015-4-3 21:03

赤壁市城管委 发表于 2015-4-3 17:49
网友:
   您好!我市开展“三无”机电动车整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 ...

尊敬的公务员大人:
   您好!您刚才说到了“法”这个很严谨的东西(请原谅我文化水平不够,也许法不能叫个东西),我想问两个与此相关的问题 ------- 一是国家最大的法宪法规定了县由省来管,但是为什么现在很多的市要代省管县?二是国家《家畜定点屠宰管理规定》规定“凡屠宰经营的家畜,必须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验,统一纳税,多渠道经营。”为什么赤壁城区这种事就没有人管(或者说检举了也没有下文)?您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懂法守法,请问您是怎么理解这两个问题的???
   

登上领奖台 发表于 2015-4-3 22:19

早就该禁了,特别是那些麻木车,满街乱窜,冒得一丁点看像

烟雨江南/ 发表于 2015-4-3 23:20

欺负我们这些弱势群体

尊老爱幼 发表于 2015-4-4 00:02

整治是好,但要合理,不要以此为平台,为某些人创收。就像车辆年检一样,本来是为了车辆行驶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无可非议,但成了某些少数人谋利的平台,赤壁市一个小小的车辆检测站门口及周边,毎天活跃着几十个‘‘车托‘‘,代年检,代销违章,车到检测站门口车未停稳,就有几个人争着为你的车代检,有的为争车大打出手,搞得乌烟瘴气。这其中肯定有利可图,如大型自卸货车私自加高墻板按规定必须将超高部分割除才能上检测线,车托中有‘‘能人‘‘只要车主出1500一2000元,他就可以摆平,包过线。有部分存在安全不过关的车辆,只要车主给钱,他们都能摆平。所以GA交警部门要对內部严加管控,对车托要严加打击,还广大市民及车主一个公平和安全的环境。

陆水湖的风 发表于 2015-4-4 00:54

以前是机动车,现在机电动车,机动车没市场了,电动车多了,就整它吧!

玲玲当当 发表于 2015-4-4 15:12

水天。一色 发表于 2015-4-1 17:32
说穿了不就是办一批证件,收一笔钱,叫老百姓买单,搞的都是弱势群体

确实~~~!!!!

玲玲当当 发表于 2015-4-4 15:13

13122729912 发表于 2015-4-1 19:39
日日早上大众餐馆门口停那么多公车在那里过早怎么不抓?只晓得搞老百姓的钱,先从公车开始搞,把买车公私用 ...

确实~~!!!

万里垅 发表于 2015-5-5 12:48

退休老人没有驾驭证,能驾驭电动车吗?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赤壁市城区“三无”机(电)动车整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