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光共舞 发表于 2015-7-9 09:21

首届“荆楚记忆•美丽乡愁”大赛启事

本帖最后由 与光共舞 于 2015-7-9 09:25 编辑

                                                                   首届“荆楚记忆•美丽乡愁”大赛启事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城镇面貌日新月异,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涌现了一大批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引领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城乡协调互融的典型样本。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强化“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城乡建设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根据有关部门开展公益性宣传活动安排,省村镇建设协会与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共同组织首届“荆楚记忆•美丽乡愁”征文、绘画、摄影暨“荆楚派”民居设计大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荆楚记忆•美丽乡愁”。立足“一元多层次”战略,突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展现美丽乡村建设成就,保护乡村传统记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省村镇建设协会、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
协办单位:荆楚网、《中华建设》杂志社、湖北省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教学指导委员会、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省摄影家协会、省勘察设计协会、省建设摄影协会、中建三局二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北清一乡土文化传播公司
三、宣传对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宜居村庄,其它农村地区具有历史文化和风景资源价值的自然与人文景观,展现民风民俗、乡村风貌与百姓生产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15年5月至9月中旬征集作品,截稿日期9月15日。评奖后组织公益性展览。
四、作品要求
大赛包括征文、绘画、摄影、“荆楚派”民居设计等四类,参赛作品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评奖
1、成立评奖专家委员会,下设征文、绘画、摄影、“荆楚派”民居设计等4个专家组。
2、评奖分初评与终评两个阶段。初评由评审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终评由专家组对入围作品原作现场复评。请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
3、征文、绘画、摄影、“荆楚派”民居设计四类作品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活动设组织奖。对获奖作品择优在《中华建设》杂志刊登或结集出版。
4、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税费由获奖者自行承担),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秀奖200元。对获得组织奖的单位颁发证书。
5、获奖作品在“荆楚网”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六、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需提供电子版与纸质稿。
参赛作品电子版请登录荆楚网(www.cnhubei.com),点击进入“首届“荆楚记忆•美丽乡愁”大赛”活动专题,填写参赛登记表,提交作品电子版。
参赛作品纸质稿寄送或面递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211室(湖北省村镇建设协会),邮编:430071。
七、活动声明
1、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绘画作品除外)。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画册、媒体网络等相关宣传中使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展者的署名权),不再支付稿酬。
2、参赛作品如果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赛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组委会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3、其它未尽事宜由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
组委会秘书处电话:027-68873389;联系人:李坤。附件1
首届“荆楚记忆•美丽乡愁”大赛参赛作品要求

大赛作品包括征文、绘画、摄影、“荆楚派”民居设计等四类。
一、提交参赛作品注意事项
1、凡参赛作品均需提供电子版与纸质稿。
2、参赛作品电子版在荆楚网(www.cnhubei.com)“首届“荆楚记忆•美丽乡愁”大赛”活动专题中提交,需填写参赛登记表(同时得到一个自动生成的参赛号),并上传参赛作品电子版以供初评。
上传参赛作品电子版命名规则:“参赛类型+姓名”,参赛类型为“征文、绘画、摄影、设计”,如李明提交绘画作品,电子版应命名为:绘画李明。对于摄影作品,还需在命名中添加时间与地点,如李明提交2015年3月18日拍摄于十堰武当山的摄影作品,电子版应命名为:摄影李明20150318十堰武当山,地点越具体越好。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上网操作的提交电子版的,可以在提交纸质稿时向村镇协会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并制作小样和上传作品。
3、参赛作品纸质版请在背面注明参赛号(在向荆楚网提交电子版时获取)、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应同电子版相互一致。
二、各类作品参赛要求
1、征文作品
不限体裁,5000字以内。征文作品电子版为word格式。
2、绘画作品
画种与画幅不限。绘画作品先提供彩照电子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接到评选入围通知后再提交作品原件。
3、摄影作品
彩色、黑白均可。照片仅可做长画幅接片、反差、亮度、饱和度、裁剪等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多底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大幅度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摄影作品电子文件用TIFF格式的不小于50M,用压缩过的JPG格式的不小于4M。纸质图片一律为8英寸,每人参赛作品10幅以内,组照按1幅作品计算,每组不超过4幅,每幅照片尺寸一律6英寸,并用胶条按顺序连接;如反转片拍摄,需洗成上述规格,宽幅照片长边不超过50cm;参赛作品勿装裱。
接受手机摄影作品,获奖作品如果限于精度限制,只供网站宣传展示,不作展览印刷使用。
4、“荆楚派”民居设计作品
参照《“荆楚派”建筑风格设计导则(试行)》、《“荆楚派”村镇风貌与民居建筑风格设计导则(试行)》进行民居设计创作,应体现传承与创新,以实用性为主。相关导则请在省住建厅网站“文件通知”栏目下载(文号:鄂建18号)。
民居设计包括村镇风貌与民居建筑的单体或组合。村镇风貌环境可参考“导则”自定;民居建筑设计要素总用地面积1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左右,三层以下。
设计作品至少需包括效果图、平面图与立面图,效果图JPG格式,平面图与立面图dwg格式。如果参赛者为在校学生,可以不提供纸质作品。非专业设计人员可只提供效果图。参赛作品需附简要文字说明,并注明“设计方案”或“已建成”。

附件2
首届“荆楚记忆.美丽乡愁”大赛参赛登记表
作品标题
作品类型□征文    □绘画    □摄影    □民居设计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
作者单位与地址 邮政编码
学生设计作品所在学校与指导老师
作品1





时间:年月日,地点:
作品2





时间:年月日,地点:
注:1、作品类型请在相应“□”中划 “√”。
2、请作者将作品小样(缩至200k以内)粘贴在作品栏中(征文作品可截取标题区域,设计作品可放效果图),时间与地点仅需摄影作品填写。
3、若提供作品较多,本表可续页,作品按流水编号。





liukeqiang55 发表于 2015-7-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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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丶念轩 发表于 2015-7-11 09:09

要做公交广告宣传麽?要让大家都知道才好啊!

曼尔迪 发表于 2015-7-11 11:22

之前好象在那瞄到过{:255:}{:25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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