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氏雷人
发表于 2015-12-22 20:21
东风之子 发表于 2015-12-22 15:28
这么看来,不如把户口转到工作所在地实在啊!或者直接上商业险好了。
谢谢朋友
清风扶露
发表于 2015-12-24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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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雷人
发表于 2015-12-24 14:45
五块钱,楼主买个甜筒吃,浪费时间,全是一切向钱看
叉必个人
发表于 2015-12-25 15:40
{:242:}
赤壁好空气
发表于 2015-12-25 19:38
两分到手
精钢葫芦娃
发表于 2015-12-28 16:22
zheng1972 发表于 2015-12-22 01:49
这个我不太清楚,只知每年家中交了钱,我从未享受一点好处,前年爱人在广东治病花了近万,我是自由职业,在 ...
没享受证明你身体好,恭喜了。
你爱人的情况应该是不符合政策规定,医保是国家政策,符合规定的话没人敢为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