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baltrade85
发表于 2016-1-11 20:59
我就是不明白,那个所谓的日语教室,为什么一直要跟村夫老师作对,一直辱骂他?
星夜飞雨
发表于 2016-1-11 21:18
支持一哈。。。
装修找小苏
发表于 2016-1-11 22:28
降魔伏妖 发表于 2016-1-11 11:56
村夫与谁有无争执,你做自已的事就行了,看不过去,拉灯、睡觉,不必掺和。
我做人是有原则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252:}
田律师
发表于 2016-1-11 23:29
星夜飞雨 发表于 2016-1-11 21:18
支持一哈。。。
感谢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田律师
发表于 2016-1-11 23:40
降魔伏妖 发表于 2016-1-11 11:50
这沙发不地道
呵呵,下次给您留着
猎户星
发表于 2016-1-12 09:38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也来谈几句吧,不喜勿喷!
一,自古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论坛我也混了三四年了,姚老师从当初的一呼百应众多的赞美者到今天的被围而攻之却少有人出来帮其说话足可以看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再引申一下就是事实胜于雄辩。
二,2015年9月1日颁布的最新广告法,这个我仔细看过,虚假宣传,误导他人,哪怕是公益性质的都要负连带责任。呵呵,说这个好像有点过哈!
三,姚老师有次用一个叫日语教师的马甲开贴来为自己辩护,最后还搞了个仅作者可见。这点我倒是有点迷糊,不知为何至于如此!
四,我觉得要别人尊重你首先你得尊重别人,一个人的言语说话是可以反映一个人内心的真实想法的,平常送快递的我都会称呼他为师傅,更别说搞装修这种技术活了。
博盛车租
发表于 2016-1-12 09:45
写得好,赞
春天里的旋律
发表于 2016-1-12 10:26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相关主角,大家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清风扶露
发表于 2016-1-12 14:42
{:235:}{:235:}{:235:}{:235:}{:235:}
cmyq
发表于 2016-1-12 15:06
赤壁山人 发表于 2016-1-11 15:42
搬砖忙了一上午,午休起床看帖,才发现有一个点评论战的长篇大论的跟帖中有那么一小段在表扬我,拜 ...
山人好口才,是个杂坛的好写手!大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