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tonby
发表于 2016-1-12 14:05
都有错,没啥好辩的,谁先动手谁最大的责任,成年人都冷静不了,恨不得把事情闹得再大点那才爽,脸不红。挣个面红耳赤非得要个面子,年不好好过非要弄人,现在帖子也没必要发了,都好好反省该道歉的就道歉,该赔钱的就赔钱,连这点都做不好,事情还能发生。错不知悔改还能一错再错。
执金吾
发表于 2016-1-12 14:16
天天横惯了,碰到另一个横的,就是这个结果
小水的卡洛斯
发表于 2016-1-12 14:17
安全第一
叉必个人
发表于 2016-1-12 15:07
赤壁花卉种植户 发表于 2016-1-12 11:10
如果当时是吓蒙了 。。只是开车想逃走 。。并不是故意要撞对方呢 。。过后又积极赔偿 双方彼此谅解 握手 ...
你这是在出招啊
佘金鑫123
发表于 2016-1-12 15:13
楼主,前面还有故事
村汉
发表于 2016-1-12 15:18
都冒讨到好
August0815
发表于 2016-1-12 15:19
不知道有没有知情人看到了车牌号,我下次看到这个车牌号离远点
FE龙3
发表于 2016-1-12 15:22
同情黑车!
发傻达抛的真多!
被欺负的太厉害了,容易做出冲动的事!
常说的狗急跳墙不是没有根据的!
1358075477
发表于 2016-1-12 15:22
有病
Jerry_lujie
发表于 2016-1-12 15:35
快过春节,和气生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