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之云彩
发表于 2016-3-18 11:20
人贵有自知之明就好,不要哗众取宠自取其辱。作践别人别人就因此而贱了吗?充分暴露的是作践人自己,真的是得不偿失啊!一桌好席被庄主的一粒老鼠屎给搅砸了哈哈哈,无菜不妨有酒就能成席啊!{:252:}{:252:}{:252:}
英初九
发表于 2016-3-18 11:21
乾元楚人 发表于 2016-3-18 11:16
说你自已吧,自说自唱,晓得众怒难犯么。
犯了咋地,咬我?
乾元楚人
发表于 2016-3-18 11:21
英初九 发表于 2016-3-18 11:12
“在我楚人看来,其实是最不入流一类人”
算根毛?
说你自己吧,自说自唱。晓得众怒难犯,大路不平有人踩的道理么,你上人莫教过你吗?我忙,懒得和你扯这吊毛的事。
~火烧云~
发表于 2016-3-18 11:26
城区划范围禁鞭,你支持就支持,不支持就不支持,很简单一个事。如果你愿意,再说几点你反对的理由,就事论事,言论自由,也无不可,无端进行人身攻击,有意思么?
讲了一大堆“士”呀“士”的,是为了展示你的才华?要大家赞你一声学富五车么?
降魔伏妖
发表于 2016-3-18 11:38
鲁家庄主 发表于 2016-3-18 09:44
伤人莫伤心,跟你有仇?好像没挨过边吧,你玩你的,我玩我的。何苦暗伤人。我绕道走,莫送!
猪脚呀,你是卖卤猪脚个,当然伤了恰腐肉个心{:254:}
后知后觉吗
发表于 2016-3-18 11:50
英初九 发表于 2016-3-18 11:12
“在我楚人看来,其实是最不入流一类人”
算根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你没权利是阻止别人思考,而且从你的回复,已经看出你是一个什么人,别躲到掉落里狠明白? 再这样你根本就不配做个人,更别说是男人
降魔伏妖
发表于 2016-3-18 11:50
鲁家庄主 发表于 2016-3-18 08:42
众说纷纭谈“禁鞭”,我也来顶帖
死猪脚,自已不码字跑来占沙发,不要脸
降魔伏妖
发表于 2016-3-18 11:51
鲁家庄主 发表于 2016-3-18 08:43
夜猫姐姐,码字辛苦了!
还上地板呀,嗯个屁股也大哟
降魔伏妖
发表于 2016-3-18 11:51
幻先幻灭 发表于 2016-3-18 08:44
爱护我们的家园,顶帖,支持
过来看哈子米女{:254:}
降魔伏妖
发表于 2016-3-18 11:52
鲁家庄主 发表于 2016-3-18 08:45
再次支持,城区规定范围内禁鞭。
嗯把院子都占了,老妖到哪里落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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