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动的风
发表于 2016-3-24 09:29
孤单的野鸭 发表于 2016-3-23 11:58
楼主在这里混淆视听。城市管理是一个综合管理,是相关部门能力和智慧的体现。城管只是所有管理环节中的一个 ...
层主的观点不对,所有的执法都会侵犯某些违法个人的利益,都会被人骂,并不只城管如此,楼上的有人说没有暴力抗法就没有暴力执法是有道理的,执法也需要良好的执法环境,如果执法能得到社会绝大多数的理解,执法就会容易得多。
跑动的风
发表于 2016-3-24 09:33
叉必个人 发表于 2016-3-23 11:00
不打人,只拖商家的东西,带上摄像机,看看商家还有什么话说,为什么要占道,为什么不遵守社会秩序。
只拖商家的东西,商家的东西就哪么好拖,人家会拿起武器,其中很有可能是刀,你说是凶器,人家会说是经营工具,
天合
发表于 2016-3-24 10:14
那个地方 在老西湖菜场 没搬过去的时候我就猜到了, 你想想 三中那条路本来就窄的不可思议,然后还是单行道,这菜场两边再来点占路的小商小贩! 能不堵!
newtonby
发表于 2016-3-24 11:49
没有绝对的公平,平等。对个人公平也就对大家不平等,矛盾的问题。城市管理确实需要做到平等对待,这样才能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但是对于经营商贩有关部门最好也能增加宣传照顾,安排便利优惠的经营地点,这需要管理者的智慧。既不激发矛盾,也能引导需求。跟教孩子差不多
Jerry_lujie
发表于 2016-3-24 13:49
顶起!
cbcglddd
发表于 2016-3-24 17:25
全国各地城管行使的职能都是借其他部门的法律自己本身没有法律 最大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地方政府城管有什么职能取决于当地政府管理城市的需求各地都不一样就像刚刚环保局发的那个给城管局的函一样赤壁城管的职能都是其他职能部门不愿管 管不了 的麻烦事到最后 都是城管没管好反正都是城管的错 这是一个非常搞笑的现象有国家赋予的法律职能不履行要给一个地方政府没有职能的部门去行使自己的法律职责这不知道是法律的进步还是法律的退步
踩到西瓜皮
发表于 2016-3-24 20:28
说得好,这几天街道确实变好了,希望能出台相关法规加以保持
黄上
发表于 2016-3-25 10:44
大力支持城管队伍。
木盟主2016
发表于 2016-3-26 22:48
启动城管执法方面立法工作。贯撤落实中央指导意见精神,推进城市管理大部门制改革,是城管当前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