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裤脚
律师吴良述称,6月3日上午十点半左右,他到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立案。过程中因怀疑他在法院信访室内用手机录音,法警在执意不出示证件的前提下要检查其手机,吴不从,在抢夺中吴良述手机屏幕被摔坏,右腿裤子被撕烂,胸部有红印,手指多处受伤。吴良述说,法警用脚踩过他的胸口,他衬衣上还留有脚印,但最终未发现录音。针对此事,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昨日晚间做出回应:法警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与律师吴良述发生拉扯,用力过猛将其外裤扯脱线,但没有打人。律师拒绝更换裤子,并解开上衣扣,在法院大门前拍照后离开。 无语{:251:}{:251:}{:251:}{:251:}{:251:} {:233:}{:233:}{:233:} 这个同志啊,我要批评你了,这有什么好说的,要心存感激,又没有让你变成雷洋,也没有打你屁股开花,感谢吧,(弱弱的想问一句,是不是受到非礼了,你可以告他们强奸未遂) 哈哈 在中国政府就是黑社会 同情 知法犯法 ??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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