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山人
发表于 2016-6-15 14:18
清道夫 发表于 2016-6-15 14:14
好帖,再顶一个!
谢谢顶贴,不为人,只为思想和事实!!!
星期八
发表于 2016-6-15 14:35
听说来了大大大V,先去瞄两眼
赤壁山人
发表于 2016-6-15 14:45
星期八 发表于 2016-6-15 14:35
听说来了大大大V,先去瞄两眼
瞄错了位置,小心长鸡眼!
星期八
发表于 2016-6-15 14:49
赤壁山人 发表于 2016-6-15 14:45
瞄错了位置,小心长鸡眼!
我把妖精喊来,恩么敲
赤壁山人
发表于 2016-6-15 14:50
星期八 发表于 2016-6-15 14:49
我把妖精喊来,恩么敲
闪!!!
星期八
发表于 2016-6-15 14:59
赤壁山人 发表于 2016-6-15 14:50
闪!!!
只达点能耐
乌龟大仙
发表于 2016-6-15 15:17
我看就应该直接禁止。谁放鞭就罚谁。罚到他怕为止!公民固然有自由的权利,但是谁都没有权利去污染环境,使他人受害!
葛仙山樵夫
发表于 2016-6-15 15:32
俺读书少,只能从事简单重复的工作,复制粘贴,复制粘贴,复制粘贴。。。。
葛仙山樵夫
发表于 2016-6-15 15:32
读书少,只能从事简单重复的工作,复制粘贴,复制粘贴,复制粘贴。。。。
刘雨潇
发表于 2016-6-15 15:36
读书少,只能从事简单重复的工作,复制粘贴,复制粘贴,复制粘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