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妹子 发表于 2016-9-1 15:28

今天起,朋友圈发这些属于违法,千万别干!

“9月起,别轻易在朋友圈轻易转发广告,小心违法。”9月1日起,新《广告法》中将明确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微信群中抢红包要注意啦,发红包者往往会要求拿到红包的朋友帮忙转发广告,但收红包手要快,帮忙转发广告却要慎重”。

1、你的朋友圈       是不是也有这些?



以上几种朋友圈广告
都涉嫌违反新《广告法》9月1日开始“手贱”的小伙伴将可截图举报
2、颤抖吧网红们
   自然人就是发布者



一句话自然人也是广告的发布者自媒体广告也要担责
3、搜索也是广告
       还记得“莆田系”吗?



一旦存在虚假违法行为均可被举报举证对广告发布者处10万元以下罚款

付费搜索广告既包括百度、谷歌等提供搜索引擎服务的搜索服务平台所提供的广告,也包含诸如淘宝的“掌柜热卖”、新浪微博的热门话题等行业内垂直搜索服务的一些电子商务平台、应用软件提供的广告。
4、再也不用担心      弹出不可描述的页面



赤壁双良家私 发表于 2016-9-1 15:36

举报太麻烦了

叉必个人 发表于 2016-9-1 15:43

{:256:}{:256:}{:256:}

石半仙 发表于 2016-9-1 16:02

少发广告为妙。

火狮陶瓷地暖 发表于 2016-9-1 16:15

感觉执行起来有难度

巍加宝 发表于 2016-9-1 16:48

{:255:}{:255:}{:255:}

再看看6 发表于 2016-9-1 16:52

娘的,细细体味发广告承担责任吗?

曰不得撤+ 发表于 2016-9-1 17:45

你自己少发滴广告。{:255:}{:255:}

曰不得撤+ 发表于 2016-9-1 17:45

你自己少发滴广告。{:255:}{:255:}

热线跟帖局局长 发表于 2016-9-1 18:19

举报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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