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城 发表于 2016-10-20 20:06
这个意见提得好.政府应该督促有关部门管一管.民事无小事.Qwerta 发表于 2016-10-20 21:10
这个小区经理水平真是差,还请纹身男,也不看看是什么社会了时光会走远 发表于 2016-10-20 21:24
路过郑氏雷人 发表于 2016-10-20 21:27
稀之烂郑氏雷人 发表于 2016-10-20 21:28
稀之烂,我还沒出声郑氏雷人 发表于 2016-10-20 21:29
稀之烂,我还沒出声,继续发拋吧puqiceo 发表于 2016-10-20 22:35
别人物业直接贴一张纸,不交物业费我就去法院起诉你,搞得像吓唬小孩子一样puqiceo 发表于 2016-10-20 22:35
别人物业直接贴一张纸,不交物业费我就去法院起诉你,搞得像吓唬小孩子一样puqiceo 发表于 2016-10-20 22:39
物业把自己当成公务员了,看脸色求着办事?其实你卖的是就是服务,观念不转变,业主永远不满意。吃月亮的小太阳 发表于 2016-10-20 22:52
赤壁好房子有,但是没有一家好物业,记住没有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