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光明与正义 发表于 2016-11-18 18:22

我说的话

希望光明与正义 发表于 2016-11-18 18:36

这是什么论坛?

希望光明与正义 发表于 2016-11-18 18:42

我说的话

希望光明与正义 发表于 2016-11-19 11:33

好一句民事纠纷就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若不是国土局答应其在护坡下建房,她家花了钱会有这么多麻烦事?怎么成了民事纠纷?

希望光明与正义 发表于 2016-11-19 11:41

我只是要求土堆不要离我家太近了,只要把堆在我家屋后三四米远的土清干净就可以了,难道这个要求高吗?

希望光明与正义 发表于 2016-11-19 11:45

调解的对象不应该是我,难道要我来为那笔钱买单吗?我要求出土就要我出钱吗?我是受害者!

希望光明与正义 发表于 2016-11-19 12:52

你家拆屋会有新鲜的泥土吗?

希望光明与正义 发表于 2016-11-19 12:55

之前协调也只是让我同意在我家屋后不足五米远建房

热线跟帖局局长 发表于 2016-11-19 13:19

自己搞,,,,,

希望光明与正义 发表于 2016-11-19 14:19

看来说说又被删掉了
页: 1 2 3 4 [5] 6 7
查看完整版本: 【已回复】公道何在?我是无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