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山人 发表于 2016-12-30 08:31

好拐哦 发表于 2016-12-30 08:26
我现在要看你手机隐私你愿意吗?什么他的地盘他做主,不给看就回去

不是你简单的一句隐私反问你就是对的,到宿舍看网络小说、玩游戏一类的,老师发现你直接锁屏,老师自然要你开机验证,否则就你这倒打一耙的发帖性格,估计老师说你玩游戏没证据你更加会反咬一口的。你先回答哦我的连续追问,如果做到了,我自然帮你谴责老师的行为。如果屡教不改,自然老师该点赞

赤壁山人 发表于 2016-12-30 08:33

赤壁星人 发表于 2016-12-30 08:26
现在的伢仔,法制观念越来越强了,法制思维越来越明了,法制手段越来越多了。

老师难做,家长难做。


赞你的睿智!!!

好拐哦 发表于 2016-12-30 08:36

赤壁山人 发表于 2016-12-30 08:03
一看你现在回复,就知道你不仅带手机,而且视手机如命。
你敢说老师没多次提醒你不要带?
你敢说老师没 ...

有你看你隐私你愿意吗?

赤壁山人 发表于 2016-12-30 08:41

本帖最后由 赤壁山人 于 2016-12-30 08:43 编辑

好拐哦 发表于 2016-12-30 08:36
有你看你隐私你愿意吗?
你莫果不称吧,任何事情不是孤立存在的,网友也不是你的一个片面的叙述就被蒙骗的,如果你只知道没条件下的“看你隐私你愿意吗?”,可见我的劝说也是对牛弹琴,只怕你真会如你叙述的所言,“还是回家去好”,难受,你以为老师遇到你这样的学生不更加难受吗?你父母无法管你不是更加难受吗?

好拐哦 发表于 2016-12-30 08:43

lty999 发表于 2016-12-30 07:42
做一个好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GA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赤壁山人 发表于 2016-12-30 08:45

好拐哦 发表于 2016-12-30 08: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 ...

麻烦你再把中学生守则和车埠高中的管理条例贴出来。

好拐哦 发表于 2016-12-30 08:50

神一樣的男人 发表于 2016-12-30 07:52
为人师表,却做这种不耻的事

前2年车埠高中老师打学生的就是他,他还找了2个老师一起打,当时被撤销了副校长一职

赤壁山人 发表于 2016-12-30 08:53

好拐哦 发表于 2016-12-30 08:50
前2年车埠高中老师打学生的就是他,他还找了2个老师一起打,当时被撤销了副校长一职

那是另外一件事,你先搞清楚你的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是非对错!!!

茄子炒辣椒 发表于 2016-12-30 08:56

赤壁山人 发表于 2016-12-30 07:31
估计又是个不顾事实乱说的。”到寝室还要看学生手机上的隐私”,你本就不该带手机到学校,即使带了在 ...

分析得有点在理。这帖,十有八九,是学生发出来的。

好拐哦 发表于 2016-12-30 08:57

赤壁山人 发表于 2016-12-30 08:31
不是你简单的一句隐私反问你就是对的,到宿舍看网络小说、玩游戏一类的,老师发现你直接锁屏,老师自然要 ...

当时手机都没拿出来,他就要求我把手机拿来翻我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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