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交通违法,还要另外被纪委追责?!
从16年7月1日起,公安部要求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如发现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有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十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向纪检检察机关进行通报: 1、酒驾醉驾 2、无证驾驶 3、准驾车型不符 4、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 6、套用机动车号牌 7、脱保 8、超速50%以上 9、货车超速30%以上 10、客运车辆超员对党员干部要求更严格了! 我们在外打工,如果酒驾一经查实,立即开除
鼓掌 有关系的当时打个电话就放了,别查我水表,我会说这话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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