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maiyumi 发表于 2018-5-6 16:43

王姚两人作为人社局职工,明目张胆伪造合同诈骗国家税务机关,人社局是不是应该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两人改正错误!赔礼道歉!



本帖最后由 xiaomaiyumi 于 2018-9-7 20:42 编辑

xiaomaiyumi 发表于 2018-5-6 16:54

ym123 发表于 2018-5-6 16:27
本来蛮同情你个,当了解事情个真相后真是蛮佩服你,房款是全收了个还能硬生生个把卖到别个个房子理所当然说 ...

法院一审、二审主体都是人社局职工王某某,老姚出庭只是代理人而已,法院确定的主体是正确的。
国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主体写成姚同舜,那是国土局把媳妇和公公没有分清楚。

赤者 发表于 2018-5-6 16:57

持续关注中。。。。。。

ym123 发表于 2018-5-6 17:25

你真会答非所问,一哈说别个儿女违建,被拆穿了又说别个签个合同,签了合同把了你全款,后来没按你个要求再多给10万反而就是罪了,就应该被扯进来,牛。你慢慢发帖,哥要去撸龙虾了

xiaomaiyumi 发表于 2018-5-6 17:49

ym123 发表于 2018-5-6 15:42
两都不是好鸟,一个违建,一个把破房子卖给姓姚的,不加10万不肯过户,还装正义到处伸冤,你要真冤,别个早 ...

举报投诉之后,我的诉求是拆除违建,收回房屋,王yaqin就是按照2017年9月11日约定赔偿十万元我也不会过户给她。因为姚家父子按照约定调阅土地档案给我看并拍照发现了非法霸占公共通道的事实,通过依法维权我的楼梯间权益将不再受到不法侵害。
姚家强恶霸占公共通道23年,周围群众无法通行原有通道,都是走我一楼至二楼的室外楼梯间通行;甚至公共区域雨水无法走原有通道排泄,都是走我一楼至二楼的室外楼梯间排泄。我的产权楼梯间因姚家霸占通道而沦为公共通道23年、沦为排水通道23年。周围住户都知道这个情况,姚家父子调阅土地档案之前承诺的赔偿十万元多么?一点也不多?而且这个十万元数字也是姚家父子主动报价的,并非我的报价,我只提出了要给予赔偿。姚家父子当时以为包办证人员给他全部办妥当了,没想到看到的却是没有指界签字、没有审批签字的假手续,当场就反悔说是开玩笑不肯赔偿。
23年前姚家霸占通道就种下了恶因,去年又再次霸占,现在是结恶果,得报应的时候到了!
苍天有眼!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劝世人多行善!少作恶!
遵纪守法才能安定祥和!

清风掠影 发表于 2018-5-6 18:21

都不是好鸟!

爺畩嘫灑脫 发表于 2018-5-6 20:01

有法不依啊,看来法制国家的路还长

115550334 发表于 2018-5-7 08:55

这么吊,有后台吧

夜色挽林秋 发表于 2018-5-7 10:47

最讨厌制造舆论来逼别人妥协的人了,你什么证据都有麻烦走司法途径,难道你所谓的恶霸能一手遮天?打黑除恶举报电话麻烦自行百度一下,违建麻烦一桥南城管局走一波,看你文笔清晰也是文化人这点道理不懂?

0715红顶屋 发表于 2018-5-7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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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市霸姚家霸占公共通道场地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