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告知书
2019年5月26日7时,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一门面(黑龙江饺子馆)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6月8日6时,襄阳市襄城区北街一门面(佰佳客炸鸡店)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近年来,此类商业服务网点多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损失。俗话说:“贼偷一半,火烧精光,疏忽一瞬,毁掉一生”,为了您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消防安全事项告知如下:1.沿街商业门面空间封闭、可燃物多、疏散条件差,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店内不得生活做饭、留人住宿。 2.设有阁楼的,建议设置可开启的外窗,防盗网开设可疏散的逃生窗,以便于火灾发生后,能够及时、安全逃生。 3.电气线路故障已成火灾“罪魁祸首”,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电线及时更换;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不使用的电器及时拔掉插头。 4.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5.烟头虽小,祸患无穷。店内要严格管控烟头等火种,点蚊香要设置专门地点和严格的防范措施。 6.火灾扑救早、财产损失小。店内应配备不少于2具灭火器,员工要掌握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处置,降低损失。 7.“平时学本领,遇火不慌张”。要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安全常识,会报火警,会逃生自救,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 8.请自觉遵守上述消防安全事项,若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仅面临发生火灾风险,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本帖最后由 赤壁消防119 于 2019-6-18 17:26 编辑
安全无小事!
平时学本领,遇火不慌张 普及消防知识 加强消防知识 更正下
普及消防知识 加强消防意识 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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