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白A 发表于 2020-1-11 08:18

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申报与认定

(一)政策法规依据《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函113号)(二)申报条件1、全市范围内能完成大学生实习实训各项工作任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合法组织。2、能为大学生实习实训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3、与高校签订了大学生实习实训协议,可提供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每年吸纳大学生实习实训10人以上。4、配备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的实习实训指导老师,并进行实习实训全程指导和有效管理。5、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安全措施规范有力。6、建立规范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信息收集、整理、录入及时、真实、准确。(三)申报材料1、《赤壁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申报表》(附件1);2、赤壁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申请报告;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申报表》(附件2);5、《赤壁市实习实训人员情况备案登记表》(附件3);6、与高校签订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协议复印件;(四)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合法组织,持申报材料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提出申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实地考查,提出初审意见,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对部分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查、综合评估,提出审核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审批确认向社会公布,并予以授牌。(五)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赤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才服务股   0715-533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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