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兰兰 发表于 2020-11-4 19:38

赤壁印象五号公馆每天晚上楼下都有大妈跳广场舞,扰民

赤壁印象五号公馆每天晚上楼下都有大妈跳广场舞,扰民啊,家里有孩子的要写作业,有孩子的要睡觉,去沙子岭公园跳不行嘛,天天居民区跳,周围商户城管不让放喇叭,大妈们的喇叭一放几个小时,请问谁能管管

兰兰兰 发表于 2020-11-5 19:27

我只是觉得就算你跳,你能把声音放小一点嘛,人家开最大,十几楼都觉得超,楼下的怎么办,每天晚上7点钟左右有些孩子还在做作业啊,小的一点孩子睡的早,天天听喇叭,怎么休息

再看看6 发表于 2020-11-5 21:44

不是已经有示范了吗?协商不好就集资买一大喇叭,一到时间就放《心经》,更厉害的放那个什么什么乐…

112756460 发表于 2020-11-5 08:52

正是噶八点半了还跳管事的出来管哈

兰兰兰 发表于 2020-11-5 16:56

关键是跟大妈们说了让小点声,可是她们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还说城管都管不了,这事到底谁能管啊,你说报警把这是不是有点浪费公共资源,关键是警察能不能管喽!

苦茶淡淡香 发表于 2020-11-5 18:06

一桥头的噪音这多年了,都没有一个解决方案,关于这个问题,确实应该有个机构出来处理一下了

兰兰兰 发表于 2020-11-5 18:24

城市在发展,相应的职能部门就要出台相关的规定,这样城市才能健康发展啊,规范化,有序化,不然一个城市怎么进步,关系民生问题,麻烦相关部门能够解决一下

hanchibi 发表于 2020-11-5 19:25

限时跳,可以

兰兰兰 发表于 2020-11-6 09:58

真的是没有部门能够管大妈们跳广场舞吗?110说晚上9点以后管理,城管说我们只能管商户管不了大妈。所以大妈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扰民嘛???

章鱼哥的墨水 发表于 2020-11-6 11:4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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