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交管 发表于 2022-3-18 17:07

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一)2022年3月18日起至2022年3月27日为宣传教育、自行整改期。

  (二)2022年3月28日起严查严处并长期整治。

  二、整治措施

  (一)对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非法加装遮阳(雨)伞(篷)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责令车主现场恢复原状并处罚款。电动两、三轮摩托车等机动车非法加装遮阳(雨)伞(篷)的处罚500元;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遮阳(雨)伞(篷)的罚款50元。

  (二)严厉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超员、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穿插变道、以及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三)整治期间,对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将通过电视、网络平台等媒体曝光。对抗拒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倡议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参与交通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22年3月18日

可代驾 发表于 2022-3-18 19:24

把那些逆行,随意穿行,乱窜红绿灯,交警看倒一个抓一个,罚款,这就是办实事,至于伞雨棚,唉,你叫他们下雨天怎么出行啊?

蒲公英在飞 发表于 2022-3-18 21:06

没有棚子下雨接娃好麻烦啊,不会开车,又没直达车去学校,我遵守交通规则,不要拆棚子好不好,我很穷的

梨呀梨呀· 发表于 2022-3-18 19:06

卖雨棚的也要没收犯罪工具,没有买卖没有伤害

敢作敢当 发表于 2022-3-18 19:16

王思聪 发表于 2022-3-18 17:19
好!早就该这样

好什么,我们老百姓可苦了,祝你一生坐小车,我们老百走路可以了吧

472525165 发表于 2022-3-19 19:50

其实大多数人是支持整治逆行闯红灯的,但装雨棚接小孩也是普通老百姓的刚需,政策也是人定的,希望不要逆时代潮流,要顺从民意,多做实事,做有温度的事。装雨棚罚500老百姓承受得起?依据又是哪条交规呢?权力不能任性。

(有缘人) 发表于 2022-3-19 09:35

所有政策都是针对老百姓的,你要罚款可以,首先你把卖雨棚店先查封了,老百姓电动车又没有违反交通安全,不装雨棚,下雨天怎么搞,

[随心] 发表于 2022-3-18 17:40

年年说,年年整治,就是喊喊口号?

伤感1997 发表于 2022-3-19 02:23

“罚500”是不是太夸张了!是否合规?
疫情当前谋生都难,既然不让装雨棚为何不从源头查?最终苦的还是普通百姓!

蒲公英在飞 发表于 2022-3-18 21:12

可代驾 发表于 2022-3-18 19:24
把那些逆行,随意穿行,乱窜红绿灯,交警看倒一个抓一个,罚款,这就是办实事,至于伞雨棚,唉,你叫他们下 ...

对啊,我们都是穷人,没棚怎么办?买不起车,坐车晕车,走路又走不到,我们遵守交通规则,老老实实的

敢作敢当 发表于 2022-3-18 19:29

可代驾 发表于 2022-3-18 19:24
把那些逆行,随意穿行,乱窜红绿灯,交警看倒一个抓一个,罚款,这就是办实事,至于伞雨棚,唉,你叫他们下 ...

这话我爱听,

王思聪 发表于 2022-3-18 17:19

好!早就该这样

唐人街 发表于 2022-3-18 17:20

希望如上所说,该罚500的罚500,该罚50的罚50.该拘留的拘留,保证交通秩序有大大的改善。不从严执法哪来的遵纪守法!

I.D 发表于 2022-3-18 17:39

交通整治城乡结合部开展常态化。

老徐137 发表于 2022-3-18 18:04

行人违法也应惩处

带个问号 发表于 2022-3-18 18:15

{:236:}{:236:}{:236:}

孤独到老 发表于 2022-3-18 18:54

希望这是真的长期,不要雷声大雨点小,

就是有点饿 发表于 2022-3-18 19:03

早就该整治一下了!

小菜鸟鸟i 发表于 2022-3-18 19:04

闯红灯的麻烦蜀黍曝光别打马赛克!使劲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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