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人社局 发表于 2022-6-2 15:34

湖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资金

湖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资金
  (一)政策法规依据  关于印发《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3〕5号)
  (二)补贴对象  1.在校大学生创办的企业;  2.毕业五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
  (三)补贴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成立时间在2年内,注册资本不超过50万元,工商登记住所和经营场所在省级示范基地内;  2.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  3.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半年以上的。
  (四)补贴标准  对入驻孵化的创业企业给予每平方米每天1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对每平方米每天场租、水电费用不足1元的,据实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  2.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扶持资金申请表;  3.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入驻孵化对象名册;  4.入驻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企业入驻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6.大学生经营企业经营场地照片。
  (六)办理程序  基地提交上述资料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经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初审、市人社局审核后,上报省劳动就业管理局,由省劳动就业管理局实地核查后汇总上报省政府审批,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达拨付补助资金通知,市人社局、财政局负责将补助资金拨付基地银行账户。
  (七)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指导中心   0715-5332815 本帖最后由 赤壁市人社局 于 2022-6-2 15:48 编辑

老头爱赤壁 发表于 2022-6-2 22:23

点个赞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湖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