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人才政策速览① “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发放
为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深入推进科技强市和人才强市建设,咸宁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才和智力资源的集聚,引领和支撑咸宁高质量发展,推出一系列人才政策。本期,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就“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发放,梳理解读相关政策。
一、大学生申请生活补贴条件
1.经就业地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2019年11月15日后来咸首次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学历毕业生;
3.来咸就业(不含行政单位)并已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1.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
2.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
3.“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5000元/人/年;
4.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3000元/人/年;
5.专科生1500元/人/年;
符合条件的可连续申请补贴三年。
三、办理流程
1.人员身份认定。申请人须填写《咸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表》(附件1),交由就业地人才创新创业超市或相关部门进行身份认定;
2.生活补贴申请。用人单位向当地人才超市提交《“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申报登记表》等有关资料,为本单位引进满一年的大学生申请生活补贴补助。
四、所需资料
1.申请人《咸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表》复印件;
2.申请单位《“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申报登记表》;
3.申请单位申报来咸就业生活补贴资金承诺书;
4.申请人《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7.申请人个人劳动(劳务)合同、聘用协议书复印件;
8.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账号、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9.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申请过生活补贴的人员重新申请时仅需提供2、3条材料,其他材料无变动可不用提供,如有变动请重新提供。
五、申报时间
每年集中申报2次(6月和11月)
六、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文章末尾下载下方附件
1.咸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表
2.“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资金登记表
3.申报来咸就业生活补贴资金承诺书
来源:咸宁市委人才办 咸宁市人社局 本帖最后由 赤壁市人社局 于 2022-9-16 11:23 编辑
现如今怎么啦?是个“人才”却需要获得“生活补贴”才能生存下去,天妒英才?这样的“英才”也太多了吧 点个赞 不得钱完,大头事业单位的都不能申请人才补贴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