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赤壁市商品房小区的物业都是开发商自己的?
众所周知,物业公司的定义:低成本、高暴利、作用不大的空壳皮包公司,网上有内幕人士透露,物业公司的利润率高达80%,难怪赤壁开发商的物业想赖在小区70年,就可以躺着赚暴利物业费了,小区的主人是物业而非业主,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同感?物业是最有必要禁止的一项奇葩变态的事物 成立业委会,投票终止物业公司管理,然后业主自管(由业委会组织离退休人员),这样管理成本就低了。 其中以雍景的物业最具代表性,物业工作人员年纪越来越大,物业经理越来越差,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 业主只是过客。物业才是营盘。 一本万利的生意,肯定自己做啦 肥水不流外人田 报团力量大起来,一致对付业主{:254:}{:254:} {:250:} 肥肉油水太厚了 老大难问题 因为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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