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赤咸 发表于 2023-6-9 22:37
可怕。光赤咸 发表于 2023-6-9 22:49
看过某日说法。半路夫妻。通过结婚离婚。结婚离婚。硬是把男方买的名下的房子。转到自己的名下。与男方无关。第一次结婚。加名字。第一次离婚。分房子。得到40%房产权。第二次结婚离婚。在男方那里得到百分之三十房产权。总共得到70%。第三次结婚离婚。把男方那剩下的百分之三十拿过来。男方跟这房子没有关系了。扫地出门。YY赤壁YY 发表于 2023-6-9 22:59
不加{:255:}{:255:}一百万个可能 发表于 2023-6-9 23:01
{:230:}{:230:}一念花开 发表于 2023-6-9 23:05
加xiaohaiddd 发表于 2023-6-10 01:39
加不加这不是重点啊,你问问女生,给男朋友我用舍得吧,我每次都是偷着用,不然看到说一阵{:252:}{:252:}{:252:}芮奥,芮博 发表于 2023-6-10 05:45
我本人觉得既然结了婚成了一家人,那女方婚后挣到的钱还不是属于共同财产,房产证不加女方名字算怎么回事呢空山新雨漫春林 发表于 2023-6-10 05:52
路过空山新雨漫春林 发表于 2023-6-10 05:52
路过念着反字名的我 发表于 2023-6-10 06:31
全款的就不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