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交警 发表于 2023-8-9 09:49

关于机动车报废注销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下列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8月9日

7—9座逾期未报废
重型货车逾期未报废

Kge 发表于 2023-8-9 15:46

里面有跟我同姓同名的怎么办?车子不是我的。

独孤信 发表于 2023-8-9 20:37

Kge 发表于 2023-8-9 15:46
里面有跟我同姓同名的怎么办?车子不是我的。

没你车操啥心

偶是蛀虫 发表于 2023-8-9 20:22

车没了手续都在能注销吗

正义有多远 发表于 2023-8-10 11:26

行业暴利车辆管理。

孤独到老 发表于 2023-8-10 12:27

怎么没有货车

老头爱赤壁 发表于 2023-8-12 21:38

介绍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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