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报废注销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下列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特此公告
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8月9日
7—9座逾期未报废
重型货车逾期未报废
里面有跟我同姓同名的怎么办?车子不是我的。 Kge 发表于 2023-8-9 15:46
里面有跟我同姓同名的怎么办?车子不是我的。
没你车操啥心 车没了手续都在能注销吗 行业暴利车辆管理。 怎么没有货车 介绍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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