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今年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注册的性质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教师资格注册的对象1.我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所有在岗在编的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2.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签订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3.上述学校和机构中应参加首次注册但未参加首次注册的人员;4.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注册周期期满人员。
三、教师资格注册的条件、程序有关注册条件、程序仍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网上申报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一)网上报名时间网报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3日(二)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由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和相关民办学校统一组织,并安排专人进行微机操作。操作程序见附件3。(三)报名注意事项在录入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时,认定机构栏须按证书的盖章单位填写;证书中无学科的按无学科录入。在录入现工作情况信息时,任教学校名称栏统一录入学校公章的校名,不多字少字,以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确认、审核过程中能按单位检索操作。身份证号码栏录入二代身份证号码。照片要按照注册系统的规格要求上传。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学校一定要在网报截止前结束报名。网报打印生成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必须由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学校对照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五、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10月24日至11月3日。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到所在中心学校、市直学校确认;依法举办的上述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在市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确认。
六、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报名人员收集整理材料(1-5项)按上述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依法举办的上述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研机构安排专人收集整理材料后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须本人、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相关材料(民办学校教师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4.所在学校出具近5年的年度考核证明和师德表现证明(5年以下工作经历的据实提供各年度的证明)。5.提供近5年(2018﹣2022年)的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学时信息须全部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从系统中导出的汇总表单位盖章有效(5年以下工作经历的据实提供各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6.《赤壁市2023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1)。7.《赤壁市2023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材料的保管本市教师资格注册材料由赤壁市教育局负责保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粘贴注册贴)。 八、初审、复核、终审工作赤壁市教育局负责本市教师资格注册的初审工作(初审时间为:11月1日—11月15日),各确认点于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齐全人员上述的1-5项材料、《赤壁市2023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1)、《2023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同时打包发送电子版至617335699@qq.com邮箱。咸宁市教育局对全市教师资格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复核(复核时间为:11月16日—11月24日)。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对全省教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并给出注册结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为终审通过者办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发放统一印制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论贴》(终审时间为:11月27日—12月5日)。
九、定期注册特殊情况处理办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特殊情况处理办法参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见附件6)。
十、工作要求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附件4)的规定及《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鄂教师〔2015〕6号(附件5)的要求,严格工作程序,按时完成今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注册工作专项经费,不得向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赤壁市教育局2023年10月7日
介绍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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