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620
发表于 2025-2-20 11:45
赤壁大川 发表于 2025-2-20 09:57
法家锁喉,儒家拿捏,道家困心
对于您的评论,除了点赞无法言表对您的敬仰
流光620
发表于 2025-2-20 12:06
各位网友好,在各位热心网友的关注下案情有了一个新的进展,警察叔叔正式通知肇事司机要对其进行拘留,在这种情况下,肇事司机不得以又托人到我家协商,企图以打欠条作为赔偿的方式来欺骗我那老实巴交的父母来了解这个案子。以此逃脱责任和法律对他的制裁。对此我们家属予以严词拒绝并再三叮嘱我们父母切勿被人糊弄了事。目前警察叔叔以对肇事司机予以拘留,警察叔叔也开具了伤情鉴定委托,我们家也积极配合警察的工作,及时的去做了伤情鉴定并向警察叔叔予以提交。
目前缺憾的事:警察叔叔任就没有向我家开具一个责任认定书,我们家属殷切期望警察叔叔能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内给我们开具责任认定书。
满心期待!!!
我是搬运工
发表于 2025-2-20 12:08
支持楼主
流光620
发表于 2025-2-20 12:18
肇事车辆车主(也就是肇事司机的儿子),根据相关法规,他也有附带责任,我们家属目前保留追究其附带责任的权利。
一旦提起诉讼,我们家属将全力追究你们父子两个的责任。
我爸妈老实好欺负,你们欺负老人,别说我们家属不同意,我相信党和政府更加不会同意。
流光620
发表于 2025-2-20 12:19
我是搬运工 发表于 2025-2-20 12:08
支持楼主
谢谢关注
安然。g
发表于 2025-2-20 14:29
顶
赤壁交警
发表于 2025-2-20 15:11
2025年01月30日下午18时许,罗某群无证驾驶鄂A6L9** 长安小车回黄龙鲁庄家中,在行经黄龙堤上营里七组路段时与吕某太驾驶的乘坐廖某兰的鄂L62***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车不同程度损坏,吕某太及廖某兰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罗某群驾车逃离现场。
一、案件侦查处理过程
1、事故发生后,由于当事人吕某太及廖某兰只知道是-辆白色小车撞了他们,通过监控分析,初步锁定了嫌疑车辆为一辆白色长安小车鄂 A6L9**,前后多天多次打电话给车主罗某全133****5357,始终没有接电话。并多次到其位于汇源小区的住所也没有发现车和人。
2、通过监控找到事故发生时后方一辆比亚迪车,确认鄂A6L***车与鄂L627** 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
3、通过侦查和特情,在2月8日确定鄂A6L9**小车在赤马港鲁庄,将车暂扣,通知当事人罗某群与伤者吕某太联系治疗费用问题。双方联系后,罗某群因害怕被处罚躲在外联系不上。经做工作,罗某群于2月19日先付了吕某太一万元治疗费用,并于当日到案,罗某群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赤壁市公安局依法执行治安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4、吕某太的伤情 2025年2月19日经赤壁楚南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轻微伤。
5、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罗某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中队事故民警在接处警及案情查处过程中,依法依规,对当事人双方因事故原因造成的矛盾也依法酌情调解,不存在拖延,超时不处理情节。
流光620
发表于 2025-2-20 15:49
赤壁交警 发表于 2025-2-20 15:11
2025年01月30日下午18时许,罗某群无证驾驶鄂A6L9** 长安小车回黄龙鲁庄家中,在行经黄龙堤上营里七组路段 ...
感谢警察叔叔的辛苦付出,为赤壁老百姓的平安出行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绯夜流光
发表于 2025-2-20 15:52
赤壁交警 发表于 2025-2-20 15:11
2025年01月30日下午18时许,罗某群无证驾驶鄂A6L9** 长安小车回黄龙鲁庄家中,在行经黄龙堤上营里七组路段 ...
无证驾驶并逃逸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处罚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行政处罚**:
- **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拘留15日以下。
- **逃逸**:逃逸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 **刑事处罚**:
- 若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逃逸者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若逃逸后致人死亡,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3. **民事赔偿**:
- 逃逸者需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
4. **保险拒赔**:
- 无证驾驶和逃逸通常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损失需自行承担。
具体处罚视事故严重程度和情节而定,建议尽快自首并配合调查,以减轻处罚。
流光620
发表于 2025-2-20 15:57
安然。g 发表于 2025-2-20 14:29
顶
谢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