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h333888
发表于 2011-5-14 14:21
还好,晒晒也不错,启迪大家嘛。看人思己啊。
文中“提起…就想到他和那个~的事”可要注意
sophia
发表于 2011-5-14 19:06
哈哈,看到赤壁话的点评,笑翻了!楼主的老婆很可爱。。。
抠抠传奇
发表于 2011-5-14 19:57
虽然你言而无信,昨天答应的话成了空洞
但还是尊重你的看完了这篇文章。
2元钱引发的矛盾,又由2元钱引发的爱意。
因为是夫妻,夫妻没有隔夜愁。、
而且楼主也做得很好,下班回家就把矛盾指出来,然后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
这点值得很多人学习。
当然,感情这事////呵呵。。。幸福的原因大多都是类似的,不幸的原因却千差万别。
痞子520
发表于 2011-5-14 20:02
卧龙啊卧龙...
追风格格
发表于 2011-5-14 20:02
楼主老包来了,你要打板子了。http://www.cbrx.com/data/attachment/album/201105/12/000935rl343izov3dw496t.jpg
神经哥精神
发表于 2011-5-14 20:05
{:230:}{:230:}{:230:}
w天涯w
发表于 2011-5-14 22:30
{:230:}{:230:}{:230:}{:230:}{:230:}
赤壁双良家私
发表于 2011-5-14 22:45
这篇文章的题目应该是2元钱{:252:}写得好
右手幸福
发表于 2011-5-14 22:50
回复 灬光棍 的帖子
呵呵,表示同意你第一条
ノ▕莉尛姐
发表于 2011-5-15 23:01
偷老婆日志出来是不对的。
{:25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