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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 赤壁公安紧盯电信网络诈骗等 突出违法犯罪 持续深化“断卡”行动 严厉打击涉诈关联违法行为
近日,赤马港派出所、官塘驿派出所连续查处两起非法出借支付账户案件,两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行政处罚。
贪图返利反被罚 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次聊天,让何某损失一万三。一次“挽损”诱惑,又将他推向了违法深渊。 2026年4月下旬,何某通过某直播间下载了一款聊天交友软件。注册后,平台接待员以“账户认证”为由,诱导其转账一万三千余元。钱款转出后,何某多次要求返还,均遭推诿。 正当他焦灼之际,平台客户经理抛来“诱人方案”:提供个人收款账户兼职,可按收款金额10%获取返利,用以抵扣此前损失。明知支付账户严禁出借,何某仍心存侥幸,于5月5日将名下微信收款码、支付宝收款码及工商银行卡全部提供给平台人员。 短短两天,其账户累计接收转入资金7560元。何某并未按约定返还,而是将款项全部占为己有,用于还债及日常消费。
案发后,何某被依法传唤到案。经民警普法教育,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主动退还部分涉诈资金并取得受害方谅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出借账户赚“好处” 获利406元被拘三天
2026年6月18日,官塘驿派出所接到线索:辖区某小区住户周某涉嫌非法出借支付账户。办案民警迅速开展核查,精准锁定其所在地,当日上午在某私房内将周某抓获到案。 经审讯,周某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2026年3月底,其经朋友介绍得知,出借支付宝账户可赚取“好处费”。面对轻松获利诱惑,周某心存侥幸,将自己名下的支付宝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 截至被抓获,周某从中获利406元。
目前,周某因非法出借支付账户,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违法所得被依法没收。
警方提示
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严禁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一旦账户被不法分子用于接收、转移涉诈资金,账户持有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 切勿因贪图小利、心存侥幸,将自己卷入违法犯罪泥潭。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轻松赚钱”“高额返利”的说辞,背后往往藏着陷阱。 如遇可疑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供稿单位:赤马港派出所 官塘驿派出所
通讯员:孙敏 齐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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