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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京广铁路、京广高铁运行安全秩序,防范化解“低慢小”航空器违规飞行带来的重大安全隐患,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铁路沿线无人机飞行安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管控范围,筑牢铁路安全底线 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在铁路线路、车站、铁路桥梁、隧道、铁路电力导线两侧500米范围内,未经审批擅自放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铁路线路100米范围为绝对禁飞区域,即便农业植保作业,在此范围内飞行申请不予批准。
二、认清飞行风险,摒弃侥幸松懈心理 铁路沿线接触网电压极高,电磁环境复杂,农用植保无人机极易出现信号丢失、失控坠落问题。 案例一:7月7日,武九线一名农户为农田播种,多次操控植保无人机跨越铁路线路,致使列车临时停车57分钟,后续多趟列车晚点,严重干扰铁路正常运输秩序; 案例二:7月8日,赤壁市官塘驿镇邓某某心存侥幸,在35kV高压线路附近操作无人机喷洒农药,无人机缠绕高压线,造成电力设施损毁跳闸,邓某某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 无人机一旦触碰铁路接触网,会造成供电短路、设备损坏,迫使列车紧急制动、长时间停运;如果无人机坠入线路或者撞击列车,极易诱发重大行车事故,需要承担严厉的法律后果。
三、坚持从严整治,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未经批准在铁路保护区内违规放飞无人机的人员,铁路公安会同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迫降、截控、驱离等处置措施。 情节较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一旦造成列车晚点、设施损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沿线居民踊跃举报无人机违规飞行、损毁铁路设施等违法行为。
四、广泛开展宣传,凝聚爱路护路共识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农业种植户、植保作业公司要压实安全责任。乡镇干部、护路队员常态化开展入户宣传,重点面向务农群众、无人机飞手,引导群众熟知铁路安全法律法规,知晓违规飞行无人机的法律红线及后果,树立“铁路安全,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为平安赤壁建设和铁路运输安全筑牢坚实屏障。
赤壁市公安局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