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陆水湖大道水产小区一楼废品收购站乱堆放占道的问题。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责任人为物业管理单位,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责任人为街道办事处或者原产权单位”。 由于废品收购店占用的是小区内的公共道路,并非城市道路,不在城管执法权限范围内,我局城管执法人员只得在现场对该户进行了劝导,劝说其搬走占用道路物品,不再占道经营影响小区居民出行。 建议相关部门介入,取消该店经营权,相关办事处、社区加强管理,确保该小区内环境卫生良好和居住安全。 感谢网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找出租方最有效,不准出租给收废品的。 |
帮你顶顶。 |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水产小区废品收购站扰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当事人在我局核准的经营场所为赤壁市赤壁大道,但其于2009年将经营场所迁至赤壁市陆水湖大道(水产小区)从事废品购销。当事人向我局提交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但我局根据相关规定没有准予当事人的登记。当事人的相关情况赤壁市城管委已获悉,将组织我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取缔该废品收购站。 赤壁市工商局 2017年3月28日 |
赤壁城管执法局 发表于 2017-3-20 09:11 107沿线多处都有 营里路段 沙子岭路段多的是 占道经营 路面一塌糊涂 |
天方夜潭 发表于 2017-3-14 19:56 算你晓得点么家,这家废品收购站老板的父亲是市政府退休下来的。门店是他自己的。 |
再过几天,直接切割萨德导弹! |
城市文明办干什么去了?看到图片是不作为? |
值得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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