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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聊天室] 面对强奸,拼命还是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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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19: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著名作家毕淑敏曾经郑重告诫女性朋友们,一旦遭遇强奸千万要记住:整体大于局部,生命大于零件。可是,有些女人还是采取拼命保贞洁的办法。这怎能不让人潸然泪下,痛彻心扉呢?
  
  4月22日下午,在南京市建邺区南湖厂圩街的一家性保健品店内,嫌疑人陈孟见到漂亮女老板后顿起色心,试图与对方发生关系却遭到女老板奋力反抗,陈孟情急之下持刀疯狂乱捅30多刀,最终将女老板杀死。(6月12日《现代快报》)
  
  女老板的做法实在是不妥。她拼命保贞操,誓死去反抗,还放声大喊:“来人啊,来人啊!”当犯罪嫌疑人让她不要叫喊了,她置之不理,逼迫犯罪嫌疑人痛下杀手。她当时要是不把名节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但岂能以卵击石用血肉之躯去对抗寒光闪闪的刀子呢?
  
  我不是要求女老板放弃反抗,而是希望她能在保全性命的前提下机智勇敢地予以反击。假如她当时沉着机智地哄骗他放下手中的刀子,然后再喊人,也许就不会被杀害;假如她那时虚情假意地答应他,然后再找机会予以致命一击,也许就会逃脱魔掌。千不该,万不该,她不该采取过激的方法激怒犯罪嫌疑人,致使自身遭到了杀身之祸。
  
  有些人说女老板是拿着鸡蛋往石头上撞,骂她是死人欠账——活该,我坚决反对这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观点。当时,在女老板的潜意识里只有一个信念:坚决不能让歹徒得逞,否则,一旦失去了贞操,街坊邻居的口水也能把自己淹死;丈夫也会厌恶自己;亲人也会埋怨自己。这也许就是众多女人拼命保贞洁的原因吧?
  
  古人云:“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旧社会有众多的女人为了保住贞洁而丢掉了生命,因而才有了《列女传》。如今,我们提倡生命高于一切,女人在遭遇突如其来的强奸的时候,首先应该想方设法来保命。然而,当今中国依然是男权社会,拼命也要保住贞洁就是典型的男权主义伦理观。在这种荒谬透顶的集体无意识的作用下,很多女人都会像女老板那样去做,白白地丢掉了无数宝贵的生命。
  
  古语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美国,当女性遭遇性犯罪的时候,**教育女性们的做法是:立即趴在地上,等侵犯结束后迅速报案。美国有些人为了防止女儿和女朋友遭受到更大的伤害,就主动为她们提供避孕套,提醒她们在受到性侵犯时,要尽量使用避孕套减少伤害。试问,我们国家到底有多少人会这样做呢?那可真是房顶贴告示——天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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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30 19:13 | 只看该作者
社会不同想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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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7-30 19: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請叫我浮云先生 于 2013-7-30 19:35 编辑

这是人的本性,尊严,要是不反抗那社会坏人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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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7-30 20:11 | 只看该作者
不同的人不同的想法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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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7-30 20:22 | 只看该作者
每个人的注重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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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21:26 | 只看该作者
VS情调 发表于 2013-7-30 19:13
社会不同想法不同

那是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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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21:27 | 只看该作者
請叫我浮云先生 发表于 2013-7-30 19:33
这是人的本性,尊严,要是不反抗那社会坏人越来越多

当反抗无效,危机生命的时候,还不如好好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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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21:28 | 只看该作者
卧虎 发表于 2013-7-30 20:11
不同的人不同的想法和做法

器官小于生命,当生命遇到危险的时候,还是享受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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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21:29 | 只看该作者
阳洋和月悦 发表于 2013-7-30 20:22
每个人的注重的不同。

如果有生命危险,还是享受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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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21: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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